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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召开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动员大会(2010-5-10)
作者:王聪奇  发布时间:2010-05-10 15:16:40 打印 字号: | |

56,全市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动员大会召开的第二天,周至法院即召开“周至县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动员会暨执行工作会”,全面动员,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创建工作。

会议由执行局副局长宋民生同志主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智国宣读了《周至县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作了具体部署。县委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县委副书记杨向喜同志亲自担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智国副院长要求全体执行人员要紧抓领导重视这一有利时机,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并要求把创建活动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同平安创建、提高“三率”结合起来,按期完成创建活动任务。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强兵会同志就创建活动提出几点要求,他首先充分肯定了200811月以来县法院在清理积案活动中作出的显著成绩,同时要求执行人员:一要充分认清法院执行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二要继续保持去年抓清积工作的力度,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确保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到位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三要将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严格兑现奖惩。最后,副局长宋民生就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强调,对超执限、清积案件归档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还集体学习了省高院制定的《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执行工作审查监督机制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规定》等“三个规定”。根据省高院“三个规定”文件精神,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本着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提高执行环节群众的满意率,特将《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管理规定》作以修订。执行局副局长王聪奇宣读了修订后的《管理规定》,并就《规定》修订的原因、修改的内容作了说明。

目前,全体执行人员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积极行动,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努力使创建活动成为提高执行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提高“三率”的过程,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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