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在办理竹峪乡兰梅源村马某某诉王某离婚一案中,得知原告马某某被禁止离开家里并在近期有自残等过激行为,哑柏法庭副庭长张仓仓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并组织干警分别赶往被告家中,与当事人及双方家庭成员谈话,了解案情,掌握矛盾焦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深入浅出的做说服和感化工作。随后,办案法官又同当事人双方及被告父亲一同前往咸阳市武功县武功镇原告娘家,共同做原告父母的思想工作,求得原告父母的理解与支持。
在法官的努力下,原告接受了被告的道歉,最终同意撤诉,一场濒临崩溃的婚姻终于被挽回,及时化解了一起可能引发不良后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