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埋葬老父亲引起纷争,弟弟寇光荣将哥哥寇荣昌打成重伤,近日,我院依法判处寇光荣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寇荣昌医疗费等经济损失8.5万余元。
周至县九峰乡甘午村2组寇荣昌、寇光荣兄弟俩分家另住多年,其父母均由兄寇荣昌赡养,其母亲去逝亦由兄葬埋。
热丧在地,亡灵得不到安息,寇荣昌便于18日凌晨4时许,到其弟家门前再次协商解决安葬其父一事,寇光荣听到其兄敲门声后,心存不满,便从后门上到自家的平房顶上,随手捡起砖块向其兄砸下,将其兄头部砸伤,诊断为急性并合性颅脑损伤,继发性癫痫,花去医疗费8万余元,经鉴定为重任。寇光荣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寇光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寇光荣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但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亦不能认定为自首;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随判处寇光荣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寇荣昌医疗费等经济损失8.5万余元。
这真是不孝子女为葬父,光吃饭,只戴孝,打伤兄长终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