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一行首先对法院各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门卫处的进院人员实名登记台帐、安检门、法院重点地域监控、法警的单警装备情况及相关安保制度,抽调了部分诉讼、执行案卷,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予以记录和测评。
副院长陈宇潮向检查组就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进行了汇报。按照省市法院要求,近两个月以来,周至法院从工作实际出发,加强法官干警办案期间安全教育力度,不断加强机关和法庭安全保卫工作,添置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妥善应对处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另一方面,加强对收费、涉案款物环节管理,加强对相关人员教育,从源头上杜绝违规问题出现,为进一步推进审判工作顺利得开展奠定了基础。
市中院监察室副主任李亚军对我们的办案安全防范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