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6日,在周至和未央两地法官共同努力下,一起因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致使价值上百万元货物被扣留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确保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进行。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西安铁二十局西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李栓平等三人运输合同纠纷后,依原告申请,对被告李拴平等三人位于周至县境内,价值100多万元用于重点工程沪昆高速铁路施工所用“隧道衬砌台车设备”进行诉讼保全,由于此案查封标的大,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且要异地保全,未央法院提出让周至法院给予配合支持。
由于该货物用于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之中,时间紧、任务急,如果货物不能及时运到施工现场,将会给国家造成一定损失,同时会产生新的费用,加重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元旦前夕,周至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二庭、立案庭、法警队干警给予密切配合,诉前保全了涉案货物。未央与周至法院干警放弃元旦休息,并肩配合,在天寒地冻、大雪纷飞的几天时间里加班加点,多次协调做工作,在两地法院领导的直接参与调解下,于元月5日晚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元月6日两地法官坚守现场,监督双方全部履行了交付义务。
此案的圆满解决,凝聚了两地法官的辛苦,加强了法院与群众的沟通,增进了两地法官的友谊,为新年消除了不稳定因素,添了一份和谐,确保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