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大家对省高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和《裁判文书质量评定标准》、交通事故案件、司法鉴定有关规定进行了学习、讨论。会议邀请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监庭庭长何军林,对加强审判工作管理做了进一步说明,副院长刘智国传达了市中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民事审判工作立案、审判、裁判文书方面易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了强调。
院长乔永立全面分析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他说,民事案件数量近年来已占立案总数的60%—70%,民事审判工作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民事案件不仅数量多,而且事关民生,民事法官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既要审好案件,又要参与“三项重点”工作,工作辛苦,责任重大,只有把具体案件办好,把工作做好,才能为执行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才能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得到顺利兑现。
乔永立强调,民事法官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六个问题:一是均衡结案的问题。法院审判工作也要讲科学发展,不能搞突击结案、年底结案,办案中不推不脱,按程序把案件办得又快又好;二是案件质量问题。狠抓调撤率,把调解工作摆到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好矛盾化解。把好立案审查关、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文书签发关四个关口,树立对案件质量负责到底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杜绝以往办案中的失误和漏洞,在内心深处树立起司法公正的标杆;三是法律“五进”的问题。要沉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村组,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四是敏感案件问题。要有敏感意识,对难以下判的案件,加强汇报、沟通,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来化解;五是加强联系的问题。要加强与上级法院之间联系沟通,争取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六是信息调研宣传问题。各业务部门不仅要办好案件,也要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