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评查活动,院党组高度重视,评查前,院长乔永立组织干警认真地学习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裁判文书质量评定标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高全院干警对审判质量管理活动紧迫性、必要性、重要性认识。制定了详细的评查方案,提早动手,周密安排,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不走形式过场,严格按照省院两个标准评查,扣分得分,界定案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档。
评查活动分为三个组,副院长刘智国巡查指导:第一组为分收卷、登记汇总材料、协调组,由审监庭庭长兼审管办主任负责。第二组为评查组,由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组成,由监察室主任张楠任组长,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第三组为后勤服务组,由办公室主任方振林负责,为评查活动提供一切后勤保障。
四天时间,用紧张繁忙、辛苦认真形容恰好其份。同志们牺牲休息时间,无怨无悔,676件判决执行的案件按期全部评查完毕,其中优秀案件5件,良好案件567件,合格案件104件,未评出不合格案件,案件质量总体良好,无愧于市中院授予的“审判质量先进集体”称号。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是炫耀成绩,而是从瑕疵案件中发现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成因找责任,寻找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强化审判质量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践行司法为民的主题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