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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柏法庭上门为残疾当事人送赔偿款(2011-8-17)
作者:李彬  发布时间:2011-08-17 10:53:15 打印 字号: | |
    

“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给我把案结了,还亲自把钱送到门上,不知道该咋感谢您们”,这是原告张某的妻子凡某对哑柏法庭干警在815日冒着酷暑,将一份民事调解书及15.6万元赔偿款送到家中的真情表白。

    2010215日,被告董某因干活需要人手,遂雇来原告张某干活。期间,因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致原告张某重伤,至今瘫痪在床,治疗中,两被告仅支付医疗费10万元。经鉴定,原告张某为二级伤残。

    今年74日,周至法院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谈话,耐心释法说理,并通过其亲属、朋友、村干部做思想工作,最终成功调解此案。被告董某、董某某同意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25.6万元。

   尽管这几天外面炎热,考虑到原告张某出行不便,且急于用钱,815日下午,哑柏法庭干警在调解书制作完成后,在县人大代表、杏园村书记董西维的陪同下,立即带着被告交到法庭的剩余赔偿款15.6万元进村,及时为原告送去,保障其正常治疗及生活所用,将调解书及赔偿款交给其妻子凡某手中。周至法院法官敬业、耐心、司法为民的行为受到了在场村干部及群众的称赞,原告张某及其妻子凡某更是为此而感动落泪。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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