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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起纠纷 用心用情终化解(2011-8-31)
作者:马轩  发布时间:2011-08-31 16:58:25 打印 字号: | |
     

830日,终南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苗木买卖及土地承包引起的排除妨碍纠纷案件,法官带着真情实意用心化解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082月,原告王某与被告宫某、寇某于签订了一份苗木土地承包合同,二被告将其一亩地内的白皮松树苗卖给原告,并将该地承包给原告,承包期三年,合同签订后,原告即付清了苗木款及三年的土地承包金。去年12月份,因苗木没有及时出售,原告与被告寇某又签订了一份土地续包合同,原告继续承包该土地两年零两个月,原告并按时给付了承包款。今年4月份原告去地里准备卖树苗时,二被告因原告挖苗木时,带的土球太大,影响其土地以后耕种为由,阻止原告挖树。

纠纷发生后,经当地村组及乡政府多次进行调解,都未能得到解决,后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自己挖苗木时二被告不得阻挡。时下正是苗木销售的黄金季节,如果错过了季节就会影响苗木的销售时间和价格。为了不让当事人的损失扩大,主审法官及时与当地司法调解人员联系,多次去现场查看,主动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并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庭同志们的努力,原被告双方终于相互谅解,达成一致意见,二被告保证原告在挖苗木时不再阻挡,为了补偿挖苗木时带土球给被告土地造成的损失,原告给付二被告人民币15000元,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

该案的及时、圆满解决,再次说明了只要法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坚持细心、耐心、用心,带着真情实感切实为民司法,矛盾化解必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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