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乔永立同志辞去法院院长职务(2011-10-13)
  发布时间:2011-10-13 16:25:53 打印 字号: | |

      10月12日,周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接受乔永立同志辞去法院院长职务。

责任编辑:张波
联系我们

地址:周至县环城南路西段(县城南大门向西200米)     立案电话:029-87181016     综合办公室电话:029-87181080     传真:029-8718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