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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刘群同志为法院副院长代院长(2011-10-13)
  发布时间:2011-10-13 16:39:56 打印 字号: | |
    10月13日,周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刘群同志为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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