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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设村口 赡养纠纷迎刃解(2011-10-20)
作者:朱梁双 陈俊  发布时间:2011-10-20 16:07:53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密切人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深化法律审判“五进”活动,县法院巡回法庭长期扎根群众中间,能动司法,即方便群众诉讼,给群众送去法律温暖,又化解了矛盾纠纷,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成本。20111019日,县法院巡回法庭在上阳化村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公开审理,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周围300多名群众旁听了审理,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告杨某现年68岁,是宁西林业局下岗职工,每月仅有200元生活补贴,现不能维持正常生活,要求被告杨某某每月承担一部分赡养费。被告以自己一直与祖父母一起生活,原告从未尽到抚养义务为由不同意赡养。

考虑到此案情形特殊,周围群众也对此观点不一、议论纷纷,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哑柏法庭决定在上阳化村里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通过此案的审理,对农村出现的类似赡养案件以便起到警示示范作用,使群众了解有关赡养问题的法律法规。

在审理过程中,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逐步弄清了被告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的原因。对双方的矛盾症结所在,法官结合相关赡养法律规定,对双方自身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出,并在今后的生活中加以改进。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每月支付原告200元生活。

县法院代院长刘群表示,巡回法庭在基层尤其是广大农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即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又能拉近人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减轻群众诉累,对此项工作要常抓不懈,完善好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持之以恒的开展下去。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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