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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合并执行 和解案结事了(2012-2-9)
作者:张哲、高周生  发布时间:2012-02-09 10:05:56 打印 字号: | |
   

周至法院春节期间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力促当事人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执结了王宏利等申请执行肖理论、张伟波交通肇事人身及财产损害赔4个案件,涉案标的总额达50余万元。

2011年元月,王宏利等人先后立案,因立案时间不同,案件被分到执一、执二庭不同的执行员手中。其中,王宏利申请执行肖理论、张伟波人身损害赔偿案标的较大,达36万余元,且申请人王宏利双腿截肢,丧失劳动能力,家境贫寒,一家人无生活来源。张瑜、高成城、高跟定、高华女申请执行肖理论、张伟波人身损赔案件标的虽有7万余元,但因此事造成家庭顶梁柱不幸身亡,申请人多次扶老携幼来法院讨要公道。另外两个申请人韩丁娃和田伟立亦不断催案信访。

鉴于此次交通事故损失巨大、人员伤亡惨重,申请人情绪冲动,家庭生活困难。院领导高度重视,执行局及时召开庭长及案件承办人联席会安排部署执行方案,决定由执一庭庭长张哲负责具体实施执行。

    在前期案件审理过程中,韩丁娃对肇事车辆进行了诉讼保全。执行中,执行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和解,被执行人肖理论同意用肇事车辆抵付王宏利申请执行其人身损赔案件的36万余元,赔偿不足部分及其他3个案件赔偿,被执行人愿意另行拿出16万元现金了结。考虑到被执行人肖理论的家庭实际情况及给付能力,申请人均同意肖理论的和解条件,并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全部执行到位。

    4起案件的合并执行,既避免了当事人扩大损失,减少了停车费的延续产生,减少了执行程序中的繁琐环节(如对查封、扣押车辆的评估和拍卖程序),又缩短了办案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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