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3日,当申请人宗葱霞从周至法院执行人员手里接过沉甸甸的4.5万元执行款时,流下了感激的眼泪。该件兴平法院委托执行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和解,又一次彰显了法律的温情,犹如外面暖暖的春风般,驱走了冬日的严寒。
2007年5月6日,在兴平市亢家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焦小良雇佣司机辛健康驾驶的车辆与骑自行车的宗葱霞相撞,致宗葱霞左腿被截肢。后此案经咸阳中院调解,由焦小良一次性赔付宗葱霞11万余元。焦小良主动履行了五万元后,无力支付剩余得6万元赔偿金,宗葱霞遂向兴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周至法院在受理兴平法院委托执行后,立即寻找被执行人,但焦小良一直躲避在外,申请人宗葱霞强行入住到了被执行人焦小良家中,此举直接致使焦小良家中患脑梗的老父病发住院。执行法官在得知此情后,高度重视,立刻赶到焦小良家中,安抚宗葱霞的情绪,以防事态进一步恶化。同时,积极查找焦小良的下落,并到相关部门追查焦小良的所有财产,但均一无所获,此案陷入了僵局。
执二庭法官主动放弃了自己休息时间,多次耐心地给焦小良的亲属做工作,其姐夫最终被执行人员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打动,也出于对宗葱霞境遇的同情,愿意替被执行人焦小良代为赔偿。经过执行人员的沟通,双方达成协议,愿意以4.5万元进行和解,此案圆满执结。
不可否认,执行的道路上荆棘遍布,仅依靠执行人员的力量有时略显势单力薄,这时我们就需要去寻求群众的帮助。众人拾柴火焰高,相信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在法律温情的感化下,任何的艰难险阻我们都可以逾越,再厚的冰层也终将被我们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