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加强审执工作,注重工作效果。发挥“严打”威慑作用,严惩涉黑、强买强卖、强览工程、“两抢一盗”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和行政案件,发挥定纷止争作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依法审理好涉农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妥善处理好行政案件,努力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团结、和谐、稳定。
二是树立能动司法观念,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巡回法庭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群众身边,巡回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讲法,用群众身边的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学法、守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三是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推动矛盾化解为抓手,在执法办案上下功夫。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在做到公开、公正、规范的同时,通过开展“两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观摩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使矛盾得以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安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能力,尽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实行审判公开、阳光审判;及时回复网民问题,拓宽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开展回访活动,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媒体宣传的效果,扩大司法宣传的范围。
五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带班班制度,完善工作预案,并成立应急小组,保证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并完善“一岗双责”制度、案件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处理规定及车辆管理制度等,立足防范,以制度锁定责任,以责任激活制度。对隐患及时排除,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防范工作万无一失。
六是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在提高干警素质上下功夫;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