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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在九峰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2012-9-17)
作者:张波  发布时间:2012-09-17 10:05:34 打印 字号: | |
      

九峰镇是周至县社会管理创新“1145”模式和周至法院诉前调解与委托调解工作试点镇,914日,周至法院在九峰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围绕如何做好基层委托调解工作,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为该镇29名被选聘的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充分征求大家对诉前调解与委托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周至法院院长刘群、九峰镇党委书记崔兴、县司法局副局长吴福联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为了深入贯彻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官”现场会会议精神,周至法院党组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提出了“一校一法官,一村一调解”工作思路,能动司法,创新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向诉前延伸,化解在基层,达到“矛盾纠纷不出村,口头立案不收费”的目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就是联合县司法局,在全县选聘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员,在各镇设立“周至县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工作站”,在村设立“周至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由法院统一授牌和聘任,调解各自辖区出现的矛盾纠纷,同时对法院委托的调解案件进行调解,并由基层法庭和立案庭指导工作开展。

培训会上,副院长陈宇潮介绍了新时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背景、机制建设和组织保障等问题,立案庭庭长杨军师、终南法庭副庭长王佑国、立案庭助理审判员唐卫刚分别从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调解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等方面向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面培训,使全镇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增加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并就调解员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周至法院院长刘群强调,创建以法院为主导、适合周至特点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即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法院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的有力体现。今天选聘的委托调解员是法院的“编外法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即是矛盾调解员,更是法律宣传员,舆论通报员,使党委政府更加迅速了解民意和社情动态,掌握第一手信息。希望调解员们发挥在当地威望高、易受到当地群众认可的优势,增强社会责任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把调解工作做好,努力维护一方社会稳定。

今天在九峰镇召开的培训会,是周至法院委托调解工作的有力尝试,是落实“一村一调解”工作机制的重要步骤,将极大促进诉前调解工作开展,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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