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为执始,执乃终赢”,生效法律文书能否最终执结兑现已成为衡量司法权威的重要标准,裁判结果的实现除了靠当事人自觉履行外,更大一部分是靠人民法院的制执行。截至11月20日,执行一庭提前一月率先完成全年工作任务,213件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实结率89.7%,实现了无执行积案的目标,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执行一庭共新收案件213件,实结191件,实结率89.7%,退出执行程序结案21件,结案率9.9%,信访案件1件并执结,与往年相比大幅下降。在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中收案5件并执结,这一良性执行发展成果,离不开先进的执行理念指导、顺畅的程序性机制及全庭执行干警自身素质的提高。执行一庭全体干警以“服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提高司法公信为目的,对案件进行细化,分清情况和问题,降低被执行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在执行方式方法上大胆改革与探索,针对被执行人“反执行”能力不断提高,执行难度日益加大的实际,采取“五个突破”逐案执行:突破送达时限的局限,实现先实际掌握财产再送达,防止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突破送达程序限制,在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书等的同时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使其在思想上减少与法院的抵触心理;突破执行线索查找模式,实行集中清查被执行人关联财产,在“两查”、“四查”基础上,进行多方摸底调查,使其财产无处躲藏;突破协助执行方式,在执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时,及时督促和提醒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直接划拨案件款到法院账户;突破执行款过付程序,在向申请人充分释明的基础上,暂时扣付申请人应履行义务的相关款项,带动相关另外一案或多案的顺利执结。
完善的程序性机制成为执行案件的有力臂膀,大大提升了执行结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实现了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