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中午,周至法院驻村法官何智、张普侠在陈河镇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了成功调解.
接到陈河镇司法所吕所长的电话,驻村法官何智、张普侠立即动身前往陈河镇,见到了这位年迈七旬、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老人肖五香和她的二女儿陈春侠。
老人自己与老伴两个人生活,没有经济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林地补偿及低保生活,生有四个子女,大儿子去世妻子改嫁,大女儿在西安打工,常年不在家。二儿子因生活困难,出国打工,二女儿陈春侠离老人不远的地方,因陈河镇老家只有三间茅草屋,老夫妻两临时居住在广济镇斜里村亲戚家中。因老人大儿子因故去世,精神受到刺激,将他们的存款花的所剩无几。2011年4月,为了对老人有所节制,老人的低保卡被拿走,因此和二女儿产生了一些矛盾,时不时会要求二女儿归还此卡,因日常生活,主要依靠二女儿赡养,其经济能力也很差。
为了有效化解双方的矛盾,达到理想的社会效果,驻村法官和司法所共同努力对老人子女从法律层面、人伦道德方面进行劝导,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二女儿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虽然自己经济拮据,以后会尽履行赡养义务,并当场给老人200元,归还了存折。
此事经过驻村法官耐心协调,最终母女冰释前嫌,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