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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公开宣判6名罪犯(2013-11-19)
作者:张波  发布时间:2013-11-19 15:00:19 打印 字号: | |
  • 对罪犯进行公开宣判
  • 政法部门领导
  • 院长刘群在进行宣判
  在11月19日召开的周至县严打整治公开处理大会上,周至法院对4案6名罪犯公开进行了宣判,分别判处七个月至十年有期徒刑。

为了进一步深化“平安周至”建设,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盗窃犯罪和其他犯罪活动,周至县对30名刑事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刑事拘留、公开逮捕、公开宣判,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在公开判处的6名罪犯中,被告人高某盗窃侯家村镇朱家查屠宰场内摩托车和猪肉,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董某盗窃摩托车,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李某抢夺马某金耳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王某、董某、蒋某犯强奸罪,被判处十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现场旁听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严打整治行动拍手称赞,纷纷表示,希望加强对“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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