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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三个作用”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2013-12-20)
作者:高远  发布时间:2013-12-23 10:01:02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2月20日,周至法院利用临川寺中学举办家长会的有利时机,向学校、家长和学生们进行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合力作用,加强社会、学校、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的综合治理,努力让学生学会守法、学法、用法。

  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形成的阶段,他们的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都比较差。为防止其误入歧途,家庭、学校、社会应相互协调,构建“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共同促进青少年的法制观念的提高。而家庭在这一体系中的作用尤为重要。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其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注重家庭教育,树立正确法制观念。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不能单单靠学校的努力,家庭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是影响其子女是否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父母要潜移默化地做好孩子的表率,事事做出样子,处处做好楷模;要纠正孩子各种不良习惯,教育子女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优良作风;要从点滴中给孩子灌输法律意识,把孩子培养成从小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家庭是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的重要环节。

  通过此次家长会上的法制宣传活动,把家长对子女的法制教育与学校、社会的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互补不足,互通信息,从而达到密切跟踪青少年的学习、思想动向,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的效果。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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