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上午,周至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李晓凤驱车前往户县,对判处缓刑的常某、杭某两名未成年人再一次进行回访、帮教。
又一次见到了我们,常某、杭某没有了之前的沉默和紧张,主动给我们倒了开水,搬来了凳子,李庭长对他们的改变表示了赞赏。在交谈中,我们得知常某的家长带着孩子一起打工,杭某在家帮助父母干活,家长对两人都能脚踏实地的劳动感到欣慰,但是对孩子们以后会不会留有案底表示担忧。李庭长明确指出,孩子们的这次犯罪记录已被封存,只要能认真接受社区矫正,遵纪守法,不会影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常某、杭某的家长都表示,感谢法院给孩子们的机会,这种做法无疑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的勇气和决心,使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
临走之时,李庭长叮嘱常某、杭某,要积极配合司法局的工作,按时报到,就近打工,法庭会定期进行回访,掌握和了解他们的成长动态。
这次回访,看到常某、杭某的改变,李庭长深有感触,对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办案中坚持“庭前重调查、庭审重教育、庭后重回访”,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更是少年法庭不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