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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调解审结两案 昔日冤家今朝言和(2014-01-16)
作者:辛燕  发布时间:2014-01-16 11:21:04 打印 字号: | |
  房连脊、地连畔,既是邻里和睦互助的基础,又是邻里产生矛盾纠纷的诱因。2014年1月15日,哑柏法庭妥善化解一起邻里纠纷,两起案件得以调解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宋某团与被告宋某强是周至县哑柏镇村民,两家左右相邻。2013年5月14日,因相邻界墙发生口角,继而厮打,宋某团之妻李某因此住院。经村、镇及有关人员调解,一直未果。其后,原告宋某团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被告宋立强恢复其房屋原状;不久,宋某团之妻李某群又立案要求宋立强之弟宋某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10000元。矛盾纠纷使邻家变冤家。

  受理案件后,倾听了双方的陈述,深入了解案情,哑柏法庭法官们认为,本案涉及邻里纠纷,不能机械办案,应以“邻里乡情”为切入点,融情于法,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通过扎实的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14年1月15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哑柏法庭侯建博副庭长出面调解此案。起初,双方情绪对立,调解工作难以开展,后经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向前看,当事人情绪稍微平静。通过“背对背”调解,直至下午1点30分,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告方一次性赔偿原告方4000元;李新群撤回起诉。当日下午,被告宋立强将4000元案件款交付被告,一起邻里纠纷被成功化解。
责任编辑:李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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