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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荣获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14-3-28)
作者:张波  发布时间:2014-03-28 17:09:46 打印 字号: | |
  2014年3月21日,在周至县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大会上,周至法院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单位”,院长刘群代表法院作为先进单位进行经验介绍。

  院长刘群指出,2013年,周至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秉承“凝心、聚力、尚法、恤民”的院训,发扬“不甘落后、发愤图强”的周至精神,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司法理念,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审判工作绩效考核位居全市区县法院第三名,实现了涉诉案件“零上访”,公众满意度摆脱了后十位。荣获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民事审判二庭被授予集体三等功。

  2013年以来,面对我县经济社会快速推进带来的深层次矛盾,法院在加大依法及时化解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本着治标更要治本的目的,经过调研论证,结合周至乡土民情和农耕文明下的熟人社会的背景,提出了“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调解”工作机制。面向全县选聘了429名委托调解员,在全县22个镇、376 个自然村、14个社区建立了委托调解工作站和工作室,实现了调解员、工作站、工作室在全县各镇、各村、各社区的全覆盖。为了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了《调解员聘任和管理办法》、《调解员工作守则》、《调解员培训实施办法》、《调解员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制度,着力将调解员打造成不仅仅能够依法“说事”,还能发挥法律宣传、诉讼协助、舆情通报、民意接纳、监督司法公正、传播文明风尚、密切联系群众等多项功能的不穿法袍的“编外法官”。他们每日穿梭于邻里乡间,既化解了大量矛盾,又普及了法律,更重要的是第一时间反馈了民情、民声、民困,架起了法官干警和广大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纽带。机制运行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320件,协助党委政府成功化解了40多起信访案件,协助法官干警完成文书送达、执行见证等诉讼协助200多次。在有效整合综治资源、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平安创建”活动、拉近群众感情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周至模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在谈到2014年工作开展时,院长刘群强调,我们将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周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作用。结合全县“富美家园”建设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紧扣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狠抓审判管理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大审判公开,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廉洁树权威,以务实、清廉、为民的工作面貌和业绩取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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