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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邀请三部门对失火类案件责任认定专题研讨(2014-4-3)
作者:张波  发布时间:2014-04-03 18:24:48 打印 字号: | |
  针对当前涉电损赔失火案件责任认定难的问题,4月2日下午,周至法院邀请县电力局、供电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与审判一线法官面对面座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火灾案件责任划分、认定等具体问题交换意见,深入分析研讨,为今后司法审判实践提供专业和理论依据。副院长刘智国、陈永民参加座谈会。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用电设备增加,但安全用电意识仍未引起重视,广大农村用户还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电路老化不更换等情形,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消防部门在大部分火灾事故认定书中只写明是电表箱部位起火,具体原因有时难以查准,加之重特大火灾事故具体原因及受损情况的技术鉴定要求都比较高,需要受损单位或个人向消防部门申请鉴定,申请人往往因费用问题未能提出申请被视为放弃鉴定,从而给法院审判带来一定的困惑。    

  在座谈中,县电力局、供电分局分别就各自线路与用电户产权交接点进行了详细说明,县消防大队就火灾事故调查相关规定、起火点认定、损失统计、鉴定程序等进行了说明,部分法官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电表集中安装时电表箱起火、起火点认定、责任认定、损失认定、线路检修等问题与专业人员进行了细致交流,理清了审判实践中的困惑,为责任认定和正确划分责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判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    

  副院长刘智国表示,通过本次座谈会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与协作,为审判实践提供了专业和理论指导,初步解决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公平、公正审理此类案件奠定了基础,希望今后加强交流,减少事故纠纷发生,为平安周至、和谐周至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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