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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荣获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 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奖(2014-4-3)
作者:张蕊  发布时间:2014-04-03 18:42:03 打印 字号: | |
  2014年4月3日,在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事例征集活动中,周至法院申报的“关注成长呵护未来——青年法官护校园”活动工作机制,首次荣获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奖”,这也是陕西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奖单位。  

  2012年以来,周至法院党组和总支高度重视党建带团建工作,自启动“青年法官护校园”活动以来,结合“一村一法官”活动,建立起“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做好法制报告、法制宣传的同时,开通青少年维权微博,设立法制教育基地,发放校园联系卡,召开学校、家长、学生、教育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使法制进校园的活动形式不断丰富,内容不断创新。2013年9月1日,在全县34所中学建立了驻校法官工作站,34名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先后在周至中学、周至七中、楼观鹿马中学等学校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80多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受教育学生8万多人次,送法护校园活动开展以来受到了省、市、县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人民网、西部法制报、三秦都市报、陕西电视台、西安日报、西安电视台等10余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13年7月,周至法院又积极与县委、政府联系沟通,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集中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上了新的阶段。实践证明,开展法制护校园活动是周至法院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是一项民心工程,深受学校、家长和学生们的欢迎,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各界普遍赞同,对维护校园安全,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周至法院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周至法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会走得更高、更远。
责任编辑: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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