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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督导组到周至法院督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陈俊  发布时间:2014-04-24 09:45:35 打印 字号: | |
  4月22日,西安市委第三督导组在焦莉丽副组长的带领下到周至法院督导检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县委书记王碧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凯、法院院长刘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座谈会上,周至法院刘群院长对法院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他指出,在开展活动中无论是县委规定动作,还是自选动作都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前期工作安排有序,措施得当,扎实有效,尤其是“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调解”机制获得群众广泛认可,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群众欢迎。“青年法官护校园”机制广受师生赞同,得到师生、学校、家长三方认可,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授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机制创新优秀事例奖”。今后法院将围绕“践行党章先锋行动”、“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调解”机制,“案件审理进村、法律宣传到户、意见征询到人”、“司法三公开机制等六大载体,做好群众意见收集和整改工作,完善纪律作风惩处机制,及时查办整改群众反馈的问题。

  县委书记王碧辉书记就该县群众路线教育开展情况做了详细汇报。群众代表纷纷发言,认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机关单位工作作风有了很大转变,迟到早退现象减少,办事效率普遍提高,服务态度明显好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大为改观。

  焦组长听取汇报后,对全县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认为群众路线教育领导重视,机构完善,形式多样,开展有序、特色鲜明、载体丰富、效果明显,尤其是法院能够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活动有自己的特色,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学习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没有自己的领悟,笔记抄的多、自己体会少;二是征询意见不到位,征询范围不够广泛;三是学习安排不够细致,存在集中学习多,自主学习少,以集中学习代替自主学习问题。下一步应加强督导,确保群众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县委书记王碧辉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表示会后一定对照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群众路线教育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责任编辑:朱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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