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7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在县城剧院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官,一村(社区)一调解”工作推进会,全县429名调解员齐聚一堂,交流调解经验,探讨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市中院政治部主任常青、县委书记王碧辉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永军主持会议。
“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调解”是周至县人民法院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推出的一项服务民生的工作机制,也是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依托和有效载体。2012年该机制全面运行以来,该院在全县所有镇、村和社区建立法官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面向基层村组、社区公开选聘429名热心调解工作的群众担任法院的委托调解员,驻村就地化解矛盾、宣传法律、反馈舆情。仅2013年度,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2300 件,协助法院送达法律文书500 人次,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化解群体性纠纷40 起。2014年上半年,所有调解员共进行立案预登记1471件,其中达成口头调解协议930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541件,协助法院送达法律文书200多次,协助党委政府化解信访案件26件,社会效果初显,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中国审判》、《陕西日报》、《社会科学期刊》、《西部法制报》、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该机制予以报道。
县法院院长刘群回顾总结了2013年度以来“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调解”工作基本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下一步,县法院将在以下六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委托调解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机制运行效果;二是逐步建立类型化和专业化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队伍;三是充分实践,推动法院调解员组织建设,积极积累经验和素材;四是借助这一平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基层群众的密切联系;五是发挥基层派出法庭指导调解的优势作用,将派出法庭打造成为调解指导中心;六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调解”工作机制的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周至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凯当会宣读了周至县人民法院关于对郭宏武等20名委托调解员和7名驻村法官进行表彰的决定,现场颁发了荣誉证书。优秀驻村法院代表辛创利和优秀调解员代表郭宏武、高群兵分别介绍了先进经验并作了表态发言。市中院政治部主任常青就完善委托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机制作用进行了专业性指导讲话。
县委书记王碧辉在充分肯定法院委托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对今后调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2011年以来,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服务县委工作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不计名利,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是在探索建立“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调解”工作机制,着眼于为县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困,把大量矛盾化解在了基层,成效明显,深受群众欢迎。王碧辉强调 ,一要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改进作风,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真心倾听,用心化解,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二要坚持依法化解。广大驻村法官和调解员要用自己的工作实效,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三要强化协作意识。重视发挥好“三官一律一调解”机制作用,各镇党委牵头,每月召开一次警民联席会议,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四要做实群众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引导全县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一线,深入村组,察民情,解民怨,把群众工作做细、做实,让群众感受到活动实效。
会议还就法院领导班子、全体干警在日常工作、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书面征求了调解员的意见建议。周至县公、检、法、司负责人以及22个镇党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及法院全体干警500多人参加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