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我院富仁镇法官工作站站长张荣辉与驻村法官唐卫刚顶着烈日来到辖区渭兴村调解室进行案件调解回访,对调解工作给予现场指导。
驻村法官唐卫刚查看了调解员吴智兴与段建国的工作台帐,对近期调解的几起案件逐一进行了调查摸底。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渭兴村委托调解室通过诉前和委托调解共化解各类纠纷14起,其中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有6件,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有8件,且全部履行完毕,无一起反悔。尤其是该村李某、王某、余某之间发生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情复杂,矛盾尖锐,死者亲属情绪十分激动,纠集数十名村民欲要“闹事”。在调解员吴智兴连续12小时的斡旋协调和不懈努力下,事故当天晚上三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即达成了赔偿协议,以事故责任方给付死者家属375000元赔偿款了结纷争,一起欲引发严重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纠纷在第一时间得以及时化解。
在两名调解员的努力下,渭兴村今年以来无一起上访案件、诉讼案件和刑事案件发生。调解员认为,自法院推出“一村(社区)一法官、一村(社区)一调解”这一便民机制以来,深受当地群众欢迎,夯实了基层调解组织,整合了民间调解力量,提高了调解业务水平,培养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各类纠纷,村风民风更为淳朴,法治观念逐渐深入民心,真正达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口头立案不收费、高效快捷又便民”的良好效果。希望法院继续组织业务知识培训,请驻村法官常来渭兴村进行业务指导,建议法庭选择合适案件择期在该村进行现场开庭,满足群众对于司法文化的需求。
驻村法官与调解员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系列法律疑问进行了探讨,对农村常见的几类典型案件,如宅基地侵权、相邻关系、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进行了个案法律讲解,并对规范诉前调解协议制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