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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作者:高周生  发布时间:2014-08-07 09:09:46 打印 字号: | |
  周至法院在执行柏某某与雷某某离婚纠纷案过程中,因当事人及其父母对判决中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未能分清,认为只要是法院判决,法院都必须执行,故对法院执行其女返还彩礼的给付裁决、不予执行其女婚财的确认裁决想不通。8月4日,柏某某父母认为法院执行不公正,满怀怨气向院长接待室及监察室投诉,要求主管院长接待并给予答复。

  8月5日上午,副院长刘智国、执行局长张哲和监察室、执二庭相关人员在法院调解室,耐心接待了柏某某父母,详细听取了其反映的问题,并依照相关法律,结合具体案情认真细致给一一解答,并向其释明下一步救济的渠道,使群众明白、信服法律。

 周至法院在信访接待中,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原则,让院长接待日常态化、灵活化、及时化,有效化解了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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