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周至法院立案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受到了大会的表彰。此次会议法院系统共有30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30名个人被评为先进个人,我院立案庭是全市法院系统被表彰的四个单位之一。与此同时,我 院聘任调解员惠培红还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
近年来,周至法院非常重视基层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立案庭结合周至地域文化特点和民间调解组织现状,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和司法能动作用,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官、一村(社区)一调解”机制,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有效整合,以聘任人民调解员为法院委托调解员的创新形式,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制发学习资料、开通“便民联系电话”、评选年度优秀调解员以及组织青年法官宣讲团、庭审下乡、调解回访、个案指导等多种载体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规范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帮助人民调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将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了起诉前和立案阶段,为促进周至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一份耕耘,终换来一份收获!相信在我们的继续努力下,周至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会结出新的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