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上午9时许,民一庭在第三审判法庭就原告辛××诉被告王×离婚纠纷一案进行了庭审直播。
司法公开对于树立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句名言说:“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通过庭审直播,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目的就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增进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从而维护司法权威。
周至法院开展的庭审直播活动就是将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形成判断的逻辑思路,原汁原味的展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以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