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周至县人民法院法警队积极配合执行局执二庭圆满完成对被执行人李某某宅基地排除妨碍一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
11月17日下午,周至县法院法警队照常召开每周例会,会议进行半个多小时时,法警队突然接到调警指令,要求派十名法警配合执行庭下乡实行强制执行措施,接到任务后,法警们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警服,带齐装备,迅速出发。
据了解,此次执行是一起宅基地排除妨碍案,被执行人李某某与申请人李某某系亲兄弟,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多次阻止申请人施工,致使申请人李某某拆倒旧房后两年多的时间内无法建造新房,申请人李某某多次到执行庭反映情况,办案法官,执行局局长亲自进行调解,但都无济于事。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后,法警迅速拉开警戒线,排成一字方阵,手持警棍,盾牌,防止被执行人进入施工现场;与此同时,村镇两级干部、办案法官、执行局领导多方与被执行人进行谈话,劝解,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教导,被执行人终于同意法官的调解方案。
11月18日清晨7时左右,执行局张哲局长率领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一行20余人着装整齐,驱车前往周至县青化镇上阳寨村执行现场。抵达执行现场后,大队领导命令配备单警装备的司法警察按预定行动方案各就各位,迅速展开工作。此时被执行人李某某及其妻子在执行现场大吵大闹,扬言不让申请人施工,且企图冲进警戒线强行闯入施工现场。法警队的同志们面对如此情况,积极劝阻,将被执行人李某某及其妻子抬进其家,并配合执行局的同志们对其反复做思想工作,由于被执行人的妻子年事已高,且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执行局的同志为其积极联系了120救护车。此时被执行人李某某情绪稍有稳定,警队领导耐心细致的给其做开导工作,劝其放下思想包袱,被执行人李某某也慢慢调整了心态,其表示同意调解方案,再也不阻拦施工,至此一起轰动社会,影响重大的相邻关系排除妨碍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在落实确保执行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他们手中无法槌,但却有着公平正义,孜孜不倦的工作态度,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身的价值,他们始终以默默无闻服务大局的工作态度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