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民喜迎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周至法院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12月3日,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永民带领少年法庭庭长李晓凤、监察室主任乔艳丽共同走进司竹中学,开展“法制进校园之宪法教育 从青少年抓起”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陈院长回顾了自2012年我院在司竹中学开展“关注成长呵护未来—青年法官护校园活动”启动仪式至今三年来,我院法官进校园235场次,发放校园联系卡14800余张,发放调查问卷8550余份,受教育学生达21万人次。并且首次荣获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奖”,这也是陕西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奖单位。在活动方式上,我院在充分保持法律讲座、图片宣传的模式下,创新送法宣传形式,使法制进校园的形式不断丰富,内容不断创新。如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制作方言版法制微电影和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我院还将继续深入教育局、学校调研座谈,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法官护校园活动进行意见征求,积极宣讲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李庭长介绍了我院少年法庭自2012年成立以来审结的刑事案件32件,涉案人员47人,审理模式采用庭前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环境、家庭教育等情况,对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开庭时采用圆桌审判,减少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庭审结束后,对被告人从不同角度进行帮教,让被告人吸取教训,重新做人。李庭长和大家分享了自己在审理0未成年刑事案件时的种种“痛心”,教育同学们要学会珍惜、感恩、包容。
乔法官问:“同学们,明天是什么日子?”同学们异口同声的回答“国家宪法日”。在互动中乔法官开始了宪法宣讲,首先通过介绍宪法的结构引领同学们学习公民的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基本内容。提出宪法教育为什么要从青少年抓起?设立宪法日的意义?设立“宪法日”,不是增加一个不同的纪念日,而是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使让社会公众了解宪法,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意识。它在本质上是发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体现,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形式,是让宪法文本走进社会、融入社会,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大家把宪法精神奉为自己的信仰。
接下来,乔法官又通过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详细分析案例,引导同学们通过案例分析学习法律知识及一些生活常识,深刻剖析犯罪原因,着重分析了个体原因即未成年心理发展的不平衡、性格的残缺等;社会原因主要是不良的网络传播、暴力视频等方面;家庭原因主要包括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等方面。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讲完前两部分,乔法官邀请同学上台阐述作为中学生,在学法、守法、护法方面应该怎么做,同学们踊跃上台发言,发言内容发自肺腑,很有感染力。乔法官要求作为中学生应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奋发图强。通过学习、通过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塑造健全的人格。呼吁同学们守法用法要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宪法及法律,成为遵守法律的模范。
法制课结束后,乔法官和同学进行了良好的互动,邀请同学上台谈法制课的感受,虽然原计划四十分钟的课时已进行了一个多小时了,但同学们热情高涨,争先恐后的发言谈感受,发言内容感人至深。通过这次法制课,让同学们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增强了“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法制观念,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