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终南法庭审判员马轩成功调解了一起果农与收购商之间因买卖杏而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在办理过程中,虽屡次陷入调解僵局,但办案法官不惧困难,多次多方调解,最终帮果农挽回了血汗钱。
2014年5月,正值夏果飘香的季节。跟往年一样,原告钱某果园里的杏也已成熟,他满心期待着收购商的到来。很快,原告与被告金某达成了口头协议,由被告分两次采摘并收购原告的杏,但被告在采摘完第一次杏后,便迟迟不进行第二次采摘。因采摘延误,果园里近1万斤的杏全部变软,价值严重降低。无奈,原告仅以1000元的低价将杏处理给了被告。辛苦了一年的成果,就这样因被告的不及时收购而贱价卖出,原告倍感心痛,于是一纸诉状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金某赔偿其损失。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马轩多次给原、被告做工作,试图调解,但均因两方分歧过大,调解未果。2014年9月18日,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对于赔偿问题仍是各执己见,后因缺乏关键性证据,法庭宣布择日另行开庭。庭后,办案法官仍未放弃调解,根据庭审中原、被告争议的焦点,办案法官转变调解思路,进行深入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年10月14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金某一次性赔付原告4000元。2014年11月14日, 被告向原告交付了赔偿款。看着原告满意的离去,办案法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周至属农业县,此类纠纷屡见不鲜,该案件的顺利化解,不仅为群众挽回了损失,重要的是让群众体会到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更为农产品交易的规范化起了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