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中确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而在今年的10月27日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以立法的形式,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要求每年确立宣传主题。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目的是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国。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三十周年,是我国第十四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日。 12月4日早上9点,周至法院法官在政工科科长王党民的带领下,在县八云塔广场挂起标有“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横幅,并设立6块宣传展版和法律咨询平台,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活动中,法官们向群众发放了“漫画说法”、《调解案例选编》等8类与法宪法法律相关资料400多册,及宪法知识宣传单10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5人次,以多种形式进行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就是要通过法制教育,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公民的法制意识。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营造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