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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墙皮 百年情感化仇恨 多调解 不守沉规巧办案
作者:李周元  发布时间:2014-12-11 10:57:14 打印 字号: | |
  年终岁末,哑柏法庭在办案过程中加大了调解力度,在办理一起两堂兄弟因建房起纠纷的案件中,先后八次分别找原被告了解案情,找准案件症结所在,促使双方化解矛盾,后原告撤诉,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

  71岁的马某和81岁的马某某系堂兄弟关系,老哥俩一直生活在风光秀美的翠峰乡官村。两家同族且是邻居,平常相互帮助,关系已融洽了近百年。谁曾想,2013年12月29日下午3时许,81岁的马某某以邻居马某4个月前建后房时东山墙侵占了自家地皮为由,指使孙子马小某将邻居马某家的前房房脊砸倒。为此,马某2014年5月6日一纸诉状将马某某及马小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00元。哑柏法庭的办案同志接到此案,陷入了沉思。此案不能按一般的案件流程来处理,不宜只为结案而过早的确定开庭时间,因为在农村老年人的观念里,开庭既是对簿公堂,将会使两家成为世世代代的仇人,一旦矛盾不可调和将势必影响和谐稳定。因此,应给两家充分的冷静及思考时间,让双方均有台阶下。

  于是,办案同志先后三次找原、被告详细了解了案件来龙去脉,并找到了案件的症结所在,更确定了之前的办案思路是正确的。原来,马某某在2013年8月份建后房时,没有同邻居马某某事先沟通,马某某认为邻居的此种行为不符合我县哑柏地区“个人”的风俗,未打招呼即放线动工,是对他的不尊重,让他脸上挂不住,因此才有了上述矛盾纠纷。

  症结虽找到了,但是这个结要解开须让原告马某先给其邻居马某某就先前的建房行为道歉。为此,办案同志又五次登门找原告协商、谈心,渐渐的原告和办案同志心近了,也理解了此案调解的重要,还认识到了其未先同邻居马某某沟通就放线建房的行为确有不妥,终于原告同意去给被告道歉。至此,在立案5个月后,在法庭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的推动下,两兄弟握手言和,原告撤案。

  哑柏法庭在办案的过程中没有机械执法,充分考虑到驻地的风土人情,做到了于法、于情、于理的互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以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理念,为辖区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努力。
责任编辑:李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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