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6日上午,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永民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诉被告樊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现场全程视频直播,案件结果当庭宣判。
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不顾家,对婚姻不忠,无法共同生活,坚决要求离婚。被告则辩称,原告所讲不属实,自己长期在外工作,双方沟通少,对家庭关心少了一些,今后努力改正,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就各自所述观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各自的辩论意见,针锋相对。最后,合议庭依法对原被告进行了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效。最终合议庭根据事实和法律当庭进行了宣判,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庭审圆满结束。
两个半小时的庭审,程序到位,秩序井然,有张有弛,阳光透明。庭审直播展现了司法公开公正,当庭宣判展现了司法效率。通过庭审直播,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