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院长协调 部门联动 圆满执结二十四年涉府积案
作者:高周生  发布时间:2015-01-06 08:44:57 打印 字号: | |
  周至县第四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四建公司)申请执行西安市周至县青化精粉厂、周至县青化镇人民政府拖欠工程款、返还设备架料纠纷一案,1994年3月1日四建公司申请执行至今已24年。由于第一被执行人青化精粉厂已歇业多年,债台高筑;第二被执行人青化镇人民政府为财政拨款单位致此案长期得不到执行。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秦讲利(工程实际施工人)情绪冲动,准备进京上访。

  2014年在清理涉府案件过程中,院长刘群高度重视此案的执行进展情况,执行局成立专案组,局长张哲任组长。院长刘群积极与县政法委、县政府等多部门进行协调,局长张哲耐心细致做好秦讲利思想工作,稳控其情绪。经院领导多次努力,青化镇人民政府与四建公司终于达成和解执行协议并履行完毕。秦讲利对法院领导及执行法官深表感谢,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高周生
联系我们

地址:周至县环城南路西段(县城南大门向西200米)     立案电话:029-87181016     综合办公室电话:029-87181080     传真:029-8718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