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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群众解忧愁 司法为民显公正
作者:庞苗  发布时间:2015-02-04 08:55:10 打印 字号: | |
  2015年2月2日上午9时,我院少年法庭审理的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吴璧成在法院门口燃放鞭炮,并为我院送来“依法善治 为民解难”八字牌匾,感谢院领导、少年法庭和立案庭对其的司法关怀,自己的两起案件都在法院得到了妥善处理。

  第一起是2012年,老吴的摩托车被盗,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被判处后,老吴又单独提起民事案件,因被盗摩托车属于公安机关追赃的范畴,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老吴多次找有关机关无果后,我院案件承办人李晓凤庭长向老吴释明法律规定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我们主动联系公安局,对被盗摩托车进行追赃,在未能追回的情况下联系民政部门对老吴进行了救济。第二件事一直压在老吴心头多年,老吴因儿子失踪,儿子、儿媳离婚,自己和老伴实际抚养孙子八年多,却时常感到担心,因为孩子从生下来就由自己抚养,但抚养权不是自己的,为了解决后顾之忧,老吴一纸诉状将儿媳告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分到少年法庭后,办案人了解到孙子自小随老吴生活,儿子被宣告失踪后,妻子患病且另嫁组成新的家庭,改变孙子生活对其身心明显不利,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案件很快调解,达成协议由老吴抚养孙子,儿媳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刘智国副院长最后说法院做了应该做的,却得到群众这么高的评价,说明我们工作的诸多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这次人民群众为我们送来牌匾,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同时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公正、廉洁办案,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庞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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