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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以“八个加强”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
作者:杨军师、唐卫刚  发布时间:2015-04-27 10:48:44 打印 字号: | |
  在立案登记制度即将施行之际,4月23日下午,周至县法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立案干警认真学习了立案登记制度,并就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指导精神提出了“八个加强”的工作部署。

  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的带领下,大家原原本本地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立案登记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以及最高院和省高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解读了立案登记制度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对登记立案的范围和程序做了重点学习,并对滥用诉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立案监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析。院长刘群指出:“立案登记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我们必须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和改革形势的需要,实现从立案职权主义向诉权保护主义的转变,务必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畅通诉讼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对立案登记制度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院党组提出以“八个加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指导精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采取院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院领导具体抓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一改革。要坚决戒除消极观望、被动应对等错误思想,引导全院法官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二是要加强研判分析和应对方案。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应对预案,研判和评估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提前制定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做到有备无患。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对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要求,完善诉讼引导、立案登记、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诉前保全、判后答疑、立案听证、立案调解等各项工作制度,尽最大程度简化立案手续,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四是要加强服务理念。要结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服务”二字上做文章,要公开服务承诺,提升服务水平,化解“六难三案”等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难题,拉近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五公分之距离,打造一流窗口单位。五是要加强机制创新。要充分利用我院建立的“一村(社区)一法官、一村(社区)一调解”创新机制,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委托调解一批、立案调解一批、小额诉讼一批,多管齐下,为人民群众维权提供更加便捷多元的渠道和方式,缓解立案登记制施行后可能带来的案件增长压力。六是要加强对重大疑难敏感类案件的立案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征地拆迁补偿、非法集资、集团诉讼等重大敏感类案件以及涉历史遗留问题类疑难案件,要建立立案预警机制,与县上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法定立案登记期限内,积极组织诉前调解、立案听证,适时发送要案快报,促使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七是要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法院报刊栏、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传播阵地,大力宣传立案登记制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这一制度,实现“好事传千里”的良好效果。八是要加强督导检查。院监察室要对立案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接收起诉人诉状、不出具补正告知书、不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和补正期限、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以及拖延立案、违规立案、人为设置立案门槛等行为,对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的干警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立案庭要公开立案流程,主动接受上级法院、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杨军师、唐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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