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娥、刘小见(宋玉娥与原申请执行人刘俊峰之子)与周至县尚村镇神灵寺村委会、郭淑霞返还车辆、赔偿损失纠纷一案,历时17年,辗转周户两县法院执行,在周至县尚村地区影响较大。自去年7月份以来,刘小见拖着在长安县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的双腿多次滞留法院,并采取自伤、自残、自尽等手段威胁法院领导及同志,严重影响法院正常办公秩序。
1、真情恤民感良知,合情合理泯怨仇
面对十余年执行积案和本案面临的各种困难,刘群院长高度重视,一方面,他多次接待刘小见母子,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和家庭情况,反复耐心劝解。当刘群院长得知刘小见家境贫困,急需资金治疗腿伤时,多次派专人专车将刘小见送回家中,并让法院先行垫付案件款。另一方面,成立专案组,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反复调阅相关案卷,会议分析研究解决方案。终于理清案情起因及执行难成因。此案的发生是因刘小见用刀致伤郭淑霞之夫朱社林(原周至县尚村镇神灵寺村委会主任)引发。当时朱社林在医院病危,刘小见被公安机关逮捕,刘小见父母未积极主动探望、赔偿受害人朱社林损失,朱社林家人及村委会急于救治朱社林采取非法手段,将刘小见家中营运拖拉机头拉走并出售。执行过程中,周至法院对被执行方周至县尚村镇神灵寺村委会原村主任实施了司法拘留,致该村群众情绪对立,多年未选出村主任。户县法院对郭淑霞采取了拘留措施,致郭淑霞夫妻情绪激动,不配合执行,使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困境。去年腊月,年关将至,院、局、庭领导及案件承办人对因车祸致伤的朱社林(现任周至县尚村镇神灵寺村支部书记、县级人大代表、周至法院陪审员)及刘小见母子进行慰问,人性化执法行为感化了当事人双方。朱社林认识到当年的行为违法,当场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了结此案,今后不再莽撞行事。刘小见母子也当即承认各自过错,认为标的物已灭失,应按判决折价并合理计算台班费,同意八万元了解此案。此案执行终于迎来希望。
2、联动机制效果大,乡镇努力促结案
因此案涉及村委会,如果村委会主任长期空缺,将严重削弱基层政权建设和影响集体经济发展及党的惠民政策贯彻。刘群院长从尚村镇区域安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带领党组成员、执二庭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多次与尚村镇党委、政府领导召开协调会,共同探寻案件突破口。尚村镇党委庞秋红书记对此案特别重视,亲自化解并指派专人联系法院深入当事人家中反复讲解宣传法律,消除双方矛盾,现场解决当事人家庭实际困难,为此案圆满执结奠定了基础。镇上又抓住换届选举契机,经过艰苦努力,选出了村主任。镇上领导带着新上任的村主任将执行款亲自送到法院。于是,便出现了刘小见母子4月29日上午手握八万元现金在刘群院长办公室感人的一幕。
此案艰难的执行留给我们深深地思索,如果诉讼中台班费的判决换一种思路;如果执行中联动机制早几年启动;如果我们相关执行力量的主观能动性再发挥几成,此案可能会是一种更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