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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刘群院长为竹峪镇两级干部作法制报告
作者:唐卫刚  发布时间:2015-06-03 11:12:37 打印 字号: | |
  6月2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在竹峪镇举行调解员聘任大会,28名镇村干部被聘任为新一届调解员,院长刘群应邀为调解员、镇村两级干部作法制讲座。

  在法治课上,刘院长提出做一名合格“村官”要完成两大任务。首要任务是要做致富的带头人。合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市场规则,带领广大村民共同富裕。第二是要处事公正。须树立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和权责意识,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受监督,自觉维护好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

  刘群院长指出,新时期“村官”还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多数人与少数人之间的关系。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的一项重大制度,村干部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要对全体选民负责,不仅要团结最广大村民的力量,同时还要注意保护少数持不同意见村民的利益,做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二是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村干部要做上通下达的桥梁,扮演法律和政策宣传员的角色,要关心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调处村民之间的纠纷,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与社会运行模式;三是要正确处理个人、他人与集体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能因一己之私利而挟持民意,不能以破坏道德、诚信、秩序、交易安全的代价换来短期发展,而损害长远利益。

  法治课结束之时,刘群院长语重心长地指出,“村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是我国民主法治基层实践的直接受益者,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他告诫大家要做民主法治的捍卫者,勿做民主法治的破坏者,勉励大家要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为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院长独到的见解和精彩的评述赢得了镇村干部的齐声称赞与好评。法治课结束后,民二庭驻村法官闫雪娇为调解员专题讲解了我国婚姻、同居关系、继承、赡养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调解注意事项,现场向调解员发放了《调解案例汇编》、“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等学习资料。

  下一步,周至法院将利用各镇召开新一届调解员聘任大会之机,邀请院领导为辖区镇村干部和调解员辅导法治课,增强干部履职的能力和依法化解纠纷的水平,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副院长陈宇潮、政工科长王党民以及民二庭、政工科、立案庭的部分驻村法官参加了聘任会。
责任编辑:唐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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