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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团支部荣获“西安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作者:王党民 罗成标  发布时间:2015-06-04 16:43: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共青团西安市委授予周至县人民法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荣誉来得突然,但也名至实归。

  一直以来,周至法院团支部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探索、勤于实践,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当好青年团员的排头兵。从2012年开始,周至县法院联合团县委和县教育局开展“关注成长、呵护未来”青年法官护校园活动,选派34名优秀青年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走进课堂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并发放法官校园联系卡,随时接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家长、亲属、老师的法律咨询,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2013年,法院创建了少年法庭,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圆桌审判机制,开通未成年人维权微博,为广大青少年打开了一扇学法用法的窗户,为构建法治周至、美丽周至做出了贡献。

  荣誉只代表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周至法院团支部将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一如既往的开展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弘扬好青年法官职业文明,充分展示法院青年干警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党民 罗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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