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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召开四屯镇调解员聘任暨培训会
作者:唐卫刚  发布时间:2015-10-19 17:12:32 打印 字号: | |
  10月16日上午,我院在四屯镇召开调解员聘任暨培训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与四屯镇党委书记王婷、镇长李忠社、镇党委副书记范斌等为辖区新一届24名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院长刘群简要回顾了推进该机制三年来的运行经验。刘院长指出,当前全省各地正在紧锣密鼓地学习和推行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便民联动机制,“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调解”机制与该机制理论同源、背景相同、措施相通。下一步,国家将加大对民间调解工作的扶持力度,陆续会出台一系列鼓励、支持和推动民间调解工作的新举措。刘院长对新一届调解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希望大家能准确认识和把握聘任调解员这一岗位职责,既要珍惜这份荣誉,更要在实践中为身边群众多解决“难缠事”,树立“编外法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让“编外法官”这一支重要力量在基层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出更大能量;二是要加强法律、政策知识的学习,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合理合法表达个人诉求,做全民守法的带头人;三是要加强依法处置重大疑难纠纷的能力,特别是要注意总结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等几类纠纷的调处特点,提前介入,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防止小矛盾酿成群体性纠纷;四是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协作,以该机制为平台,将法院司法为民的举措带回去,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带回来,做法官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四屯镇党委书记王婷代表四屯镇感谢法院对四屯镇民间调解和社会综合治理所做的大量工作,认为法院推进的“一村(社区)一法官、一村(社区)一调解”工作机制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显著,辖区干部群众反响良好,从整体上提升了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是符合依法治国方略的鲜活经验。

  聘任会结束后,我院对调解员做了专题法律培训,现场解答了调解员提出的法律疑问,并为调解员发放了学习资料。四屯镇法官工作站站长辛创利、秦岭法庭助理审判员何有涛等参加了培训会。
责任编辑:李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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