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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老赖”黑名单,助力“执行难”
作者:宣伍刚 车俊宝  发布时间:2016-02-03 15:38:58 打印 字号: | |
  2月2日,周至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冒着严寒奔赴司竹、富仁、终南、楼观、尚村、集贤、九峰等13个镇,在村、镇街道人员聚集地张贴执行“老赖”名单公告,公布本院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56名,涉及借款合同、赡养、抚养、离婚、交通事故等久执未结案件。

  因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将其纳入“老赖”名单,将部分“老赖”名单信息向社会公布。

  “老赖”现象的出现,已经成为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老赖”名单向社会公布,是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提升法律威慑力,助力破解“执行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宣伍刚 车俊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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