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孟法官,让我头疼了近一年的商铺租赁事宜终于圆满解决了”。近日,周至法院民二庭妥善处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联手共营,并不约而同地感谢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的辛勤付出。
2014年5月,原告周至县某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被告拖欠商铺租赁费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作为案件主办人,民二庭法官孟雅玲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查明案情。
原来在商铺租赁期间被告所租商铺存在漏水问题,但原告一直未能解决,被告不得已花费巨资装修,期间也无法经营,损失较大,于是拒交租赁费近16万元,原告在此期间也对被告商铺停电停水近半年。由于案件涉及县域经济的支柱企业和知名商户,若处理不到位将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经过认真分析,法官决定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面对情绪对立的原被告,法官利用一下午的时间耐心劝说、明理释法,提议双方“联营”,互惠互利,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赢的联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