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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判后答疑工作 真正落实司法为民
作者:黄钰玉  发布时间:2016-03-01 14:20:54 打印 字号: | |
  2月29日下午,我院在调解室接待了由民二庭承办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院长刘群、民二庭庭长孟雅玲、案件主审法官张宏刚参与了本次接待工作。

  该案为原告终南镇王才屯村委会诉被告王兴中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原告诉请承包合同无效,经过一审审理,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该诉请。作为败诉方的原告,王才屯村的村长、支部书记抱着对该判决的不满情绪来到法院,要求刘院长能出面给个说法。院长知道该情况后,耐心接待了当事人,给王才屯村的村长、书记理清了思路,及时安抚了原告方的愤怒情绪。

  刘院长在谈话中指出,该土地承包合同从签订到履行至今,经过了几届村委会班子调整,如果要诉请合同无效,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时的签订程序不合法,因此作为村上领导,要时刻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积极引导村民的思路,不应该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历史遗留问题。此外,刘院长还鼓励村委会及时上诉,积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为了整个村集体利益最大化,也可以再努力与被告磋商更好的方式来收回该片承包地。整个谈话过程,刘院长对该案法律适用的分析深入浅出,村支部书记表示,自己又学到了一堂生动的法律教育课。

  孟庭长在讨论中也提出了自己对该案件的建议,细致地向王才屯村领导讲解了如何在诉讼中搜集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成立。
责任编辑:黄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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