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周至法院执一庭法官高周生、宣伍刚、车俊宝等一行来到骆峪镇尚兴村,将执行到位的600元赡养费交到行动不便的吴老汉手中,及时解决了他的生活困难,吴老汉连连表示道谢。
申请人吴老汉与吴某甲(大儿子)、吴某乙(二儿子)赡养纠纷一案,因吴某甲、吴某乙未履行生效文书的义务,于是吴老汉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吴老汉已经年过七旬,且身体有残疾,独自生活困难。周至法院执行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急当事人之所急,及时联系被执行人,讲名法律厉害关系和后果,迅速将赡养费执行到位,使吴老汉生活有了保障。最后,吴老汉与其子吴某甲、吴某乙达成约定,由吴某甲、吴某乙将赡养费交到村干部处,吴老汉每月领取。
现在正值开展“执行百日会战”活动期间,我们不仅要把案子办好,更要化解案子中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送赡养费上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体现法院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