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申请执行人孟某向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鸣炮送来上书“出类拔萃,秉公执法”的锦旗。
孟某申请执行石某合伙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石某系周至县辛家寨乡政府退休干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查询组“总对总”信息查控,被执行人石某在周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及中国工商银行周至县支行有存款,执行裁决组立即制作划拨裁定,执行实施组依据划拨裁定迅速将被执行人石某在周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户存款划拨,案件闪电式执结。
我院积极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在现有执行人员基础上,优化重组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案件执行速度加快,质量提升,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