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年,朝气蓬勃,牢笼为何将他关闭?只因当初的懵懂无知,贪图小利,便使他深陷囹圄,失去自由。裴多菲的诗中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对每个人来说都再重要不过,更何况是青春年少的他们?五名被告人都是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一起抢劫案,他们被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审判,身后是痛哭流涕的父母。想到可能失去自由,他们的心中忐忑、后悔……
2016年9月9日上午,周至法院少年法庭对金某某等五名被告人涉嫌抢劫罪一案进行宣判。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书的那刻,五名被告人父母纠结多日的心,如千斤大石一般终于落地了。经过前期的反复研判,经审委会研究,判决对前三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对后两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这意味着他们不用再受牢狱之苦,终于可以重返校园聆听老师的谆谆教诲,重回家庭感受父母的嘘寒问暖。
这样的判决结果确实来之不易。就金某某的犯罪情节而言,无论是公诉人还是合议庭,最初都倾向对其判处实刑,但后来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金某某自幼生长在单亲家庭,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其变得任性贪玩,但本性并不坏。将这样的孩子关进监狱究竟能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判处实刑对其成长是否有利?带着这样的疑问,办案法官与其母亲进行了谈话。其母表示,以前她长年在外打工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如果这次能对金某某判处缓刑,她决定不再打工,守在孩子身边对其严加管教,看到金某某的母亲有这样的决心,同时考虑到他的另一个儿子(金某某的哥哥)因涉另一起故意伤害案被羁押于看守所,最终还是决定对金某某判处缓刑。宣判前,法院还主动联系教育局,对包括金某某在内五名未成年被告人的上学问题进行了联系协调,教育局表示会对他们的教育问题负责到底。对金某某判处缓刑,一方面能让金某某继续接受学校的良好教育、感受家庭温暖,另一方面也为其母亲燃起一丝生活的希望。
宣判后,合议庭、公诉人、教育局、司法局、团县委、关工委、涉事学生所在学校分别派代表对五名被告人进行了帮教。严厉的责备、耐心的叮嘱,字字句句都体现了对这五名被告人的关心、宽容和指教。被告人所在学校领导对本案感到非常痛心,他承诺在五名被告人回归校园后会对他们实行一对一负责,并加强对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再让此类恶性事件发生。在帮教期间,“家庭教育”被反复提到,著名心理专家郝滨曾说过:“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起点”,故父母在忙于生计的同时,更应该重视的是对孩子的教育。
青少年,可塑性最强,没有家庭的呵护与约束便会放纵,没有学校的教育与管理便会迷失,没有社会的关爱与监督便会轻狂。案件虽然审理终结了,但他们要走的路才刚刚开始……